香格里拉社區管理委員會
第四屆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會議記錄
壹、 開會時間:98年11月28日上午10時~12時30分
貳、 開會地點:社區會議室
參、 主 席:主任委員 王淑珍 記 錄:秘書 黃純筠
肆、 出席委員: 應到5位 實到 5位 (設備安全委員、監察委員、環保委員、財務委員)
伍、 列席人員: 聚合物管 况雨濂襄理、蘆竹鄉蘆竹村 蔡清雲村長
陸、 主席報告:
u 應到人數53人,實到人數30人,已達全體區分所有權人二分之一出席率,宣佈會議正式開始。
u 對於本社區主委在服務期間有以下幾點心得報告:
(一) 社區管理費的繳費方式、日期及金額(因尚有住戶未變更管理費金額)
(二) 物管公司的守衛守則
(三) 社區人員的活動參與
(四) 生活公約的遵守
u 年度工作報告:
(一)1月份:
(1)生活會館一樓窗簾拆除
(2)地下室自動排風timer設定
(3)生活會館廁所恢復使用
(4)地下室排水溝排定日程定期清理
(5)簽訂園藝維護計劃表
(6)增設側門車輛進出指揮
(7)社區咖啡機修理
(8)社區地下室大掃除
(二)2月份:
(1)地下室出口電線拆除
(2)社區公用電量調查
(3)高壓清洗機添購
(4)社區包水餃活動
(5)住戶公約修訂
(6)車輛識別證製作
(7)社區外廢棄物燃燒及野狗通報環保局
(三)3月份:
(1)地下室燈座及燈管購置換新
(2)社區地址變更申請
(3)社區水管查漏
(4)電信機房雜物清除
(5)垃圾間粉刷及臭味清除
(6)社區周圍路權查詢
(7)生活會館一樓木質地板清除
(四)4月份:
(1)七米道路監視器位置調整
(2)社區周遭環境清掃
(3)垃圾間門把修理
(4)車輛出口處增設反照鏡
(5)與地主協商七米道路之使用權
(五)5月份:
(1)社區外噪音備案
(2)曾設大門監視器
(3)地下室鐵捲門更新
(4)繼續與地主協商七米道路之使用權
(5)更換加壓馬達
(6)側門修理及會館大門修復、固定
(7)路燈修理
(六)6月份:
(1)七米道路行道樹固定
(2)水池逆止閥修理
(3)防洪閘門演練
(4)A.B棟的庭園燈timer重設
(5)地址變更申請
(七)7月份:
(1)七米道路鐵捲門感應器更換
(2)單號社區周圍大掃除
(3)地下室少一揚水馬達詢問及建設公司回答
(4)公電退費
(八)8月份:
(1)社區北埔一日遊
(2)中元普渡活動
(3)公電退費
(4)側門守衛指揮延長到晚上11點
(九)9月份:
(1)中秋前夕社區聚餐音樂晚會
(2)廢水及污水浦液位調整及自動化檢查
(3)地下室漏水查詢
(4)社區地址更改查詢
(5)義美蛋糕製作
(6)林投樹更換
(十)10月份:
(1)社區周圍道路大掃除
(2)萬聖節活動
(3)水池過濾器增設
(4)電腦及影印機網拍(5,000+500=5,500)
(5)購置澆花水管
(6)側門柏油路鋪設跟催
(7)地下室緊急照明燈損壞更新
(8)庭園燈損壞更新
(十一)11月份:
(1) 新地址申請下來,身分證、所有權狀更新
(2) 門牌更新
(3) 側門停車位重新畫線
u 社區財務報告:
社區帳戶至98年10月結算,彰化銀行尚有活期存款$174,743元、聯邦銀行尚有活期存款$381,529元,並於聯邦銀行存有4筆50萬元的定存。
u 環保委員:
1. 個人建議像社區委員的工作,應該要由五十三戶住戶大家輪流來作,甚至分區推派,當過的人就有豁免權,這樣每個人都有機會,也會對社區的事務推動比較能夠感同身受。有社區就是這樣輪流,規模跟我們差不多,也是五十幾戶,而且他們的參與度也相當的高,管理費也每個月都按月收得很齊,因為住戶自己當過就會知道管理費按月收齊真的很重要,而催收欠繳管理費也是很辛苦的,而且又怕傷感情。所以那個社區大家都有這樣的認知,也沒有人願意讓自己出現在遲交名單上。而這個共識真的是很重要。
2. 我們社區有新的家族網站, 之前在yahoo的家族, 是由最早的第一任家族族長Wade很用心在扶持跟維護,但是,因為yahoo網站設計的限制非常不好使用,也沒辦法圖文並茂,,所以已經更換到痞客幫, 網址是http://shangrila520.pixnet.net/blog,希望大家要多多利用,有任何的建議跟想法都可以上去留言、分享,因為經營一個網站並不容易,如果大家不常善用這個網站,最後網站也有可能會做不下去,而這樣對社區而言也會是一個損失,喪失了一個可以讓大家快速分享的一個平台。而且在選出下一屆的委員之後,我也會把他轉給下一屆的委員 。
3.社區門牌及地址均已更新,雖然戶政單位有代為傳達公機關相關的更改事宜,但仍有未完善的地方,本人便發現像中華電信的帳單及監理站的行照地址變更也未完全變更為新住址,為免影響各住戶之權益,請注意需要更新的證件及相關資料。
柒、 村長報告:
l 本社區對於鄰近之碳烤店煙味彌漫社區,造成空氣污染及衣物沾染異味,村辦公處會予以協助進行勸導,或通報環保局取締。
捌、 提案討論及決議:
l 有關公共服務一案
住戶意見:有關公共服務之事項,應為自動自發且有意義的活動,不應刻意安排或硬性規定住戶參與或罰款等事項。
說明: 社區服務的部份,在九十八年二月十五日的第三屆第一次住戶大會中,會議實到人數三十三戶,議題中,針對住戶自律公約的部份,為加強社區參與度,而增訂公設服務與公共安全之活動條款,未能參與者則予以酌收活動贊助費用,經投票表決,有24票贊同,所以此案通過。
條款請見社區規約第十六條,且開會後都有印發給住戶
在社區服務的部份是在每年的一、四、七、十月分單號及雙號分別參與,公共安全則是每年的六月跟十二月依單號及雙號分別參加。
所以其實每戶每年實際需要參與的次數是只有三次,是在一年365天裡只撥出三天的各一小時來作這樣的社區服務,目的不外乎是希望大家可以積極參與社區、關心社區,而不是像住在公寓大樓一樣。
而針對活動費的部份,也是經過住戶表決同意,並非管委會的片面決定,活動贊助費的用意在於促進大家的動機,實施以來,依出席率而言(也都是在八成以上),而且大家的配合度也相當的好,即使不能參加,或找不到人,也會上家族網站,找人幫忙,大家也會請左鄰右舍互換,互相幫忙,而這個過程也是在增加鄰居情誼。互助的過程也是增長情感的祕方,相信大家三年住下來,應該也都認識至少超過五戶了,因為你的左右鄰居加對面的鄰居就至少三戶了,在延伸一下對面或左右延伸,如果少於五戶的,就請你真的要加加油,多出來走動,認識你的鄰居,也讓你的鄰居可以認識你,我們的鄰居都是很可愛的。
住戶意見:在第一年時曾經辦理地下室大掃除,但自願出來掃的真的是屈指可數,所以也必須要明訂於規約中,參與率才會好。
住戶意見:之前蘆竹村巡守隊曾經要求本社區可以有人志願參與巡守隊的服務,但因社區人員都沒人參與,所以我們改用公共服務的方式來清掃社區四周圍,也是本著回饋鄉里的心情來奉獻己力,所以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沒時間來掃的就出點錢也是應該的。
決議:經表決後,超過2/3住戶同意依照社區規約施行之。
l 改選第四屆管理委員
投票結果:依香格里拉社區管理委員會選舉辦法選出以下五位委員
76號 陶知宏 (21票)、99號 張簡琳琅 (11票)、79號 蔡長勤 (11票)、
96號 魏菁華 (7票)、59號 李新發 (7票)
決議:依香格里拉社區管理委員會選舉辦法,管理委員職務分配,由當選委員互相推派。推派後結果如下:
主 任 委員: 79號 蔡長勤
監 察 委員: 59號 李新發
財 務 委員: 99號 張簡琳琅
環 保 委員: 76號 陶知宏
設備安全委員: 96號 魏菁華
玖、 臨時動議:
l 住戶對於附近的碳烤店所排放之碳烤煙味已嚴重影響居家品質,感到相當的困擾,是否有解決方案。
決議:社區管委會將發公文至環保局並請住戶共同簽名連署書至環保局檢舉,此外,亦可同步進行每人一信寄至縣長信箱陳情,這部份也同時在會議當天有反應給兩位村長候選人了解,並寄望他們能夠有魄力解決。
l 住戶建議可公開招標遴聘物管公司並可與鄰近的社區聯合招標一位總幹事,使社區事務推動能更有效率。
決議:此重大議題將交由第三屆及第四屆委員共同商議研討,並就共同招標議題及訂定契約部份重新檢討。
l 住戶反應發現晚班值班人員睡覺之問題。
回覆:若住戶發現值班人員於值勤時睡覺,歡迎住戶提供相關證據如相片等給公司可於服務費中扣款。
l 住戶建議後哨值勤人員不要ㄧ直坐在哨亭裡,應時常巡邏。
物管公司回覆:車道哨值勤人員每日工作為12小時,時間為18:00~06:00,晚上6點~11點須站在車道交管(下雨也ㄧ樣值勤),晚上11點結束後須每兩個小時巡邏到6點下哨。
l 住戶詢問關於車道哨在500公尺外發現車輛就交管,並無確實執行確認車輛有無停車證之問題。
物管公司回覆:之前車道鐵捲門是關閉的,所以無此問題,現在鐵捲門開啟是為了防止鐵捲門加速損壞,此問題將請主管至社區加強人員訓練並請社區就此問題進行評估是否要開鐵捲門。
l 住戶質疑何以晚班人員常常更換,且看到住戶都不認識。
物管公司回覆:之前人員更換有些是委員提出不適合所以更換,有些是公司認為不適任社區所以更換,有些是因為有更好的機會,新人到社區都是由現場王組長帶著教或是由林課長教,所以並無此項問題。
會議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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